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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磅!国家发文:这类房,免征房产税!

 近日, 财政部网站发布《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》(下称公告)明确,对公租房建设期间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,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;对公租房免征房产税。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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